北京丰台长峰医院重大火灾又一次引起了全国震惊。人们不禁要问病房楼在有病人入住期间是否适合施工?为何动火?起火后为何没有能及时扑灭?为何没有及时疏散病人?……实际上,我国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火灾事故远不止此。2000年12月25日,河南东都商厦因违章动火施工造成309人死亡;2010年11月15日上海一教师公寓也因施工动火造成火灾,58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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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火灾的危险性
无论是新建成的建筑还是老的建筑进行改造,都要对建筑进行装修。装修工程的火灾危险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现场会临时存放大量的可燃或易燃材料。建筑工程装修会使用大量的如木板、油漆及各类保温材料。这些材料有的虽然阻燃,但多数是可燃材料。即使是阻燃材料,在高温大火中也会燃烧,特别是目前高分子材料在装修中使用较多,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易造成人员在火灾中伤亡。
二是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多,消防安全隐患遍地。用电方面:装修施工现场基本是临时用电到处乱接乱安,超负荷用电,对不接地、漏电保护失灵等习以为常;用火方面:烟头到处乱扔,临时动火无证操作,安全措施不落实,有的甚至在现场住宿,生活用火随便,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三是严重缺少消防设施。新建建筑由于装修与消防工程同步进行,火灾报警、消防给水、防排烟、防火分隔等系统均未安装到位。老建筑装修由于原有的消防设施与新装修设计图纸不符,往往要先拆除或停用关闭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单靠现场配置的几个灭火器是不行的。
装修施工现场存在上述火灾隐患,究其原因仍然是装修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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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尽管装修现场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但只要装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消除施工现场的各类事故隐患,装修现场的消防安全是完全有保障的。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切实落实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施工单位作为装修施工的主体,应是现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履行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也要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切实把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临时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防火巡查制度、消防设施施工安全制度等。建立各项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千万不要成为一张纸空文。
三是严格落实装修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尽管是多方面的,但重点还是从本质安全上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装修施工一般涉及装修业主、装修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无论业主方还是装修单位的负责人,都要提醒施工方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管理,落实各类装修管理要求,形成施工和监管的有效统一,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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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单位在装修施工中的管理和责任
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或直接责任应是承接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其负责人应是第一责任人。建设方、监理方或物业管理方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物业管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相关单位依法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依据《消防法》和住建部相关规定,装修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建筑均应依法向住建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或备案,物业管理单位应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对装修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内部审核,防止装修影响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并对装修材料耐火等级、电气、消防设施进行严格把关,竣工时参与消防验收,防止留下先天隐患。
(二)与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中的消防安全责任。责任书中应明确装修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措施等内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种形式,关键是要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对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装修施工进场前,物业管理单位对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将消防安全作为装修施工的重中之重进行培训,使其做到“一懂三会”,提高“四个能力”,彻底杜绝施工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火灾。同时,施工人员往往是初起火情的第一处置者,如果能够正确进行处置,将会把火灾影响降到最低。
(四)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物业管理单位有义务对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火巡查,对装修施工现场人员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现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可燃物品堆放、消防设施及器材配置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还应检查现场是否按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及时制止和纠正不规范施工的行为。
不同业态有不同的巡查重点。对于综合体建筑,装修过程中喷漆作业,由于浓度大、空间小,很容易发生爆燃式火灾,一般要求在室外进行喷漆,成品后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医院、学校类要求危化品远离施工现场。各类业态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杜绝火源等,都需要物业管理检查人员有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巡检。
(五)对装修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动火(包括砂轮机切割)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批,签发临时动火证,无证一律不得动火。实际上动火作业安不安全,最重要的环节不是在审批上,关键在动火现场有无安全隐患,安全措施有无落实到位。因此,临时动火必须事前有审批、事中有监管,事后有守护,确保临时动火万无一失。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动火审批的持证人员和实际施工人员的核对,由于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转包、无证动火等造成的火灾案例不胜枚举。
(六)确保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装修现场需要临时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的,事前必须办理临时停用关闭手续;一旦施工完成必须立即开通启用;需要移位的要根据现场情况确定,以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装修施工现场必须按危险等级配备灭火器,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消防用水,以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七)制订应急方案,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由于装修施工现场的特殊性,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施工单位应联合制订消防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双方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人员和器材有效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确保装修施工现场小火不要酿成大灾。在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过程中,应坚持“生命至上”的原则,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不造成人员伤亡。
业主方、施工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是装修管理条线的三个主体,是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没有矛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发挥物业管理企业监管作用,以火为警,吸取各类火灾血的教训,落实装修管理过程中的各类细致要求,才能有效避免发生重大消防责任事故。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只有认识隐患准确、制度落实到位、物业管理作用发挥明显,才是尽力不让类似悲剧重演的正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