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企业聘请个人兼职技术顾问,不开发票,税前能扣除吗?个税也不让申报,有税务风险吗?
答复:
1、首先企业聘请个人兼职技术顾问,不开发票,会计上虽然允许正常计入成本费用,但是企业所得税上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汇算清缴的时候一定做纳税调增处理,避免产生所得税的风险。
2、其次企业聘请个人兼职技术顾问,公司作为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必须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虽然不超过800元的劳务报酬没有个人所得税,因为计算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所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但是0并不代表不需要申报,也要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若是应扣缴个税但是未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存在0.5倍-3倍罚款的税务风险。
如果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没有为您预扣预缴税款,需要由您自行办理纳税申报。若是支付方没有给履行扣缴义务,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